居留证件和签证的区别?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也曾经迷惑过很久。 先说一下两者的区别吧 在中国的外交使领馆里,签发的就是签证;而在国内的出入境部门、口岸签注点里,签发的就是出入境证件(即“护照”),通常我们所说的签证都是指这些国家的入境许可。 而“居留许可证”则属于我国政府的行政行为,它是对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居住行为的批准文件。根据中国与某个国家是否具有双边引渡协议的关系,又分为“普通居留证”和“加注引渡条件的居留证”两种类型——后者一般只给被中国或该国认定为间谍的人用。
一般来说,有了这个居留证,你才能去当地公安机构办理一个在当地合法居住的身份证,但能否办到是另一个问题了,每个地方的公安局都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给不给外国人办证……当然,如果你能拿到该国的国籍就不用担心了^_^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签证是其他国家政府对中国政府的申请的回复,而居留许可则是中国政府对本国公民的内部管理行为。
再来说说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持有的就是签证,而不是居留许可以及与之对应的护照或者通行证之类的出境证件。
比如你拿到了美国B1/B2商务访美签证,你就可以直接进入美国境内,然后在90天内去当地移民署申请临时非移民签证,然后获得1年期的“合法工作许可”(I-797),从而合法地在美工作并居住在国外,不过你要是被美国警方抓个正着的话,很有可能被以非法居留的罪名驱逐出境;
再比如你在香港有房产(或其他长期的居住权证明),你可以拿香港的身份证件来免签进入香港(澳门也差不多),但是你不能用这个免签进入香港的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进入内地,因为这张通行证是专门用来在港珠澳大桥上往来的,并不能拿来作为进入内地的凭证;同理,如果你是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的大陆人,你也不能用港澳通行证进入香港(除非你有其他有效的香港证件,如永居身份证等),而且就算你能弄到一张假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当通行证用,一旦在香港被抓到了,一样要坐牢!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持有的往往是签证而非居留许可~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猜应该是因为很多国家规定外国人在本国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90天,并且如果离开后再回来就必须重新申请,非常麻烦;还有规定是不管你在本国呆了多久都必须在签证到期前离境,否则视为逾期滞留。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发给你90天的有效期短的签证要比发给你一个长期有效的签证更方便操作一些,毕竟签证过期了就只能回国重签了嘛o>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