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怎么申请?
1、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足够的生源,这是成立民办学校最基本的条件; 2、到拟建校址所在的县或区教委提交申办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批复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申办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创办学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办学条件(包括师资队伍、资金设备等)、学校的办学理念、学校的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学校管理结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等。 4、可行性报告应由专业教育机构进行论证,主要内容为:拟建学校基本情况的说明(如学校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资金来源、办校规模等);举办者情况(个人办校应写明其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履历、资格认定(含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职称、社会任职等情况;单位办校须注明成立时间、隶属关系、资产总额、法人代表以及办学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各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政府批文 (2)学校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商局出具)
(3)举办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产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