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移民如何遣返?
根据美国法律,非法移民被逮捕后,移民局会提出引渡请求,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刑事起诉。 移民局提出的引渡请求书包括三项主要内容:
1、请求将犯罪嫌疑人引渡到美国;
2、提供签证、出入境记录等证据证明当事人系非法入境;
3、说明移民法规定的处罚事项及依据。 在移民法庭上,移民局官员作为政府代理人,负责举证证明被告人符合移民法的惩处对象和条款,并主张被告人的居留权属于非法获得的。他需要收集和出示足够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
(一) 被告人在美国的身份资料(如护照),以及其离开国籍或永久居住地的资料;
(二) 被告人进入美国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无合法有效签证或其来历的证明文件;
(三) 被告人在美期间更改姓名、国籍或永居地名称的注册证明;
(四) 被告人在美期间改变身份的文件(如结婚证书);
(五) 被告人在美合法就业或经营文件的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六) 被告人在美实际居住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房产契约、银行账号、电话账单、税单、社会保险卡等资料;
(七) 被告人的犯罪和司法案件纪录,包括被告人在美国被指控犯罪的起诉书副本,该犯罪案件侦查、审讯、审判中的所有记录,如证人证言笔录、鉴定意见通知书、辩护人材料、传讯通知、判决证书等材料;
(八) 其他与犯罪事实有关的证据。 对于移民官员提交的证据,原告(被告)律师可以以“取证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足以证明存在违法事实”等问题向移民局官员发问,并要求其补充新的证据。
在质证过程中,双方律师将对上述证据逐一进行审查,重点针对移民局提交的被告人在美期间获取的身份证件,即护照、签证、社会安全卡的原件进行审核,看是否存在造假嫌疑或者前后矛盾的问题,从而证明当事人是否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移民身份。 如果经过庭审调查,发现被告人在美期间所持证件虚假的可能性较大,法官就可以直接否认被告具有合法的移民身份,进而裁定驳回其申请。反之,则裁定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