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能移民哪?
1、美国: 申请人如果曾犯罪,并且被判有罪或刑罚被裁定有罪,则原则上会被拒绝颁发绿卡,但以下情况可以例外: (1) 申请人因触犯美国联邦法律而被定罪; (2) 申请人所犯罪行属于重罪(包括国内犯罪和海外犯罪); (3) 该罪行不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4) 该罪行发生在5年前且早已刑满释放的。 对于触犯州法律的刑事案件,如州法律允许减刑或假释,而申请人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条件是符合联邦移民法的规定的,这种情况下的申请也是可能会被批准的。
2、加拿大: 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法规定,申请者无论是否已服刑完毕,只要是被判定为故意或恶意犯罪,且罪行严重,都将被永久拒发签证,不得入境加拿大。但如果在申请时所申报的过去犯罪记录不是因为严重的故意或者刑事罪的话,还是有可能获批的。 但是,如果申请者因为犯罪记录而被拒绝提出申请,或申请受到暂缓处理,加拿大移民局是不会告知申请者的。申请者在递交申请材料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核实,以免因资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想要的结果。
3、澳大利亚: 一般来说,申请人如有刑事案底,澳洲移民局会拒绝其签证的申请。但是,若申请人所涉司法案件已被撤销、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或涉及的罪行不是很严重,就有机会获签。
有犯罪记录的人,如果符合中国移民法规定的都有机会移民加拿大。但是有犯罪记录的人加拿大移民申请将受到加拿大刑事及移民法例的严格审查,如果犯罪情节严重通常被移民局认为是“犯罪之人”ineligible criminality 的话将不被允许移民加拿大。
有犯罪记录的人移民加拿大,移民部的审核将非常严格,移民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取决于犯罪的性质,犯罪时的年龄和犯罪的时日以及犯罪者能否证明已经“改过自新”等等具体情况,没有一定的标准,建议向有经验的加拿大移民律师咨询。有犯罪记录的人,如果罪犯特别严重,申请人将不会获发登陆加拿大时所需的“移民纸”(IMMIGRANT PAPER, 即landing papers) 而不得不申请“临时居民签证”Temporary Resident Visa (TRV)作为“临时居民”进入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特赦”入境前在原居国所犯罪行的申请以及登陆加拿大后的公民释放令。在加拿大新移民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的过程中,必须申请并获得公民释放令 (criminal rehabilitation), 将其犯罪记录“赦免”。
犯罪记录“赦免”(犯罪记录封案)是任何一个加拿大新移民在加拿大居住一段时间后申请加拿大公民入籍的一个必备的申请程序。加拿大的新移民如果在移民加拿大前在任何一个国家有过犯罪记录, 例如中国的劳改、治安处罚和行政拘留等都属于犯罪记录并将在加拿大申请获得公民释放令。申请人获得公民释放令后方可向住在地的加拿大联邦公民暨移民部申请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