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的条件有哪些?
1. 没有犯罪记录且满18岁; 2. 成立公司,成为法人(可以是一家离岸公司或境外公司); 3. 有一定的经商管理经验; 4. 成立公司的资本金要在5万美金以上(香港公司则没有要求),并合法运作,没有转移利润等规避行为; 5. 在国外居住或者旅行,有稳定的居住地址和通信地址 。
项目优势:
1、条件宽松:无语言、学历、资产证明,无需解释资金来源,申请人无需提供过去10年内曾犯罪或者被判刑的记录,只要申请人在申请时年满18周岁且没有犯罪记录即可申请;
2、门槛较低:无需商业经验,无需考虑是否成立自己的公司,无需考虑设立的公司是否盈利,申请人只需成立一个海外公司或香港公司并担任法人即可;
3、费用低廉:以成立一家香港公司为例,所有办理费用加一起仅1万元左右人民币。
居住。在申请美国绿卡的五年内,申请人必须实际居住满30个月的时间,且每次离开美国不能超过连续180天。实际居住的具体解释是,申请人没有在美国境外过长时间工作和长期持续的过着半退休或退休的安逸生活(即在美国国外的两个家之间来回穿梭);
“善良”道德品质。如果申请人曾经在过去的三年内,曾经通过欺诈性手段获得过美国的签证、庇护、其它福利项目的话,会被认为是不具有善良道德品质;另外,在过去的五年内,如果曾经犯过重罪,或有多次犯罪行为(不管在美国境内还是境外),也将被视为不具有善良道德品质;
犯罪记录。曾经在美国境外或境内,加入任何所谓的反政府团体、恐怖组织、从事过贩卖人口、洗黑钱、种族灭绝、战争等恶性活动,会直接导致申请被拒,并被永久禁止入境美国;在过去的30年内曾经服兵役,且不能证明是强制性的将被拒发绿卡,但可以申请I-601的赦免;
税收。申请人必须缴清在获得美国绿卡之前的个人所得税,申请时提交之前的两年内联邦所得税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