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后原保险如何退保?
移民后,原先的社保及其中间接影响到的商业保险,处理办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1)移民海外,不再回国了——放弃中国国籍并注销户籍 在这种情况下,移民者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社保转入新居住国,在迁移户口的同时,其社会保险相应的个人账户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将转移到新的参保地,继续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出国定居或出境人员一般属于城镇职工的范畴,因此只转移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不转移医疗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公民个人护照丢失,需先办理护照挂失等补领手续,否则无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 移民前如果没有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者虽已终止劳动关系,但档案仍在原单位,则无需另外办理失业登记及领取《失业证》,直接在原单位所在地就业促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若已经办理注销户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领取《失业证》,就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机构按规定发给失业保险金直至失业达420天。
(2)移民海外,仍保留中国国籍 ——继续投保,等待理赔 这种情况相对复杂,要看具体的入境目的而定。 如果移民者为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员,其在境外所投保的保险合同的处理有以下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①返回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保险监管部门申请保险代位求偿权,由保险监管部门代表被保险人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 ②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请求,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执行。
当然,由于这种情形下,被保险人已经成为我国境外居民,因此在提起诉讼时需一并提交经公证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的身份及与责任方的法律关系。 对于准备赴台湾地区就任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大陆各保险公司规定,除因台湾当局禁止大陆民众赴台购买有关保险产品而暂时不能投保外,其他大陆居民拟赴台湾地区工作、学习、经商或旅游,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相关保险。 而对于计划前往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移民者而言,因其属于外籍人士的范畴,按照各大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是不得为其签发任何性质的长期寿险保单。 但一些保险公司考虑到客户实际需求并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签发一年期的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