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出国移民有限制吗?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的个人合法收入及其在境外的开支,都受法律保护”。只要不采用非法方式获取国外公民身份并办理移民手续,党员申请移民是不受限制的。 不过,如果党员选择加入外国国籍并移居他国,就同时丧失了中国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将不能恢复中国国籍;而若想重新获得中国国籍资格,根据公安部《关于处理回国定居华人华侨身份证问题的批复》(公治[2003]458号)的规定,必须满足“具有本国国籍”和“回国定居”两个条件才能享有。申请移民前需要慎重考虑个人所选择移民国家的国籍政策以及是否愿意放弃中国国籍。 目前大部分国家对于申请人的国籍没有明确规定,申请人只需根据移民局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即可申请办理移民签证或居留许可。但部分国家对移民申请人的国籍是有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移民签证或居留许可之前先变更本国国籍,以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申请前提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历史原因,很多中国公民有一张外国护照作为第二护照,并且以该第二护照签证来中国旅游或学习。这种情况下,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在变更国籍时,需注意新的国籍日期不可晚于申请签证入境的日期。 如果因疏忽而导致日期填写错误,导致出入境时遇到边境检查或移民局调查时有麻烦,则应做好相应准备,如出示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说明情况并寻求帮助,或者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海关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