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档案么?
1.不需要的,来港工作或定居不须把档案转到香港。 2.因为内地与香港没有调档交流机制,所以对方无法看到你的全部个人资料。 但通过正常手续申请办理入职手续时,雇主可向内地的劳务派遣公司要求提供你在本地的一些工作记录,如社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等;而若申请来港读研则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复印件。 在香港并无前科及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一般都能顺利获得签证。但若过去曾在内地受过刑事处分或在香港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有可能遭到拒绝批准。
3.一般情况下,在提交办理申请资料时,申请人可同步获取入境处的受理通知书,并按通知上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录影或拍照。整个审批流程一般需时6至12个月不等。 若申请成功获签,申请人将会收到邮件通知。届时可登录网址输入个人身份证编码查询签证办理进度。
4.由于内地居民申请赴港工作/定居的渠道不同,因此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略有差异。具体请参见下方链接。 请留意:以上仅包含一般性申请材料,各别情况可能需要补充其他材料,例如: 在香港开办企业的申请人除需提供一般申请材料外还需同时交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作审批参考; 而非本地企业法人代表申请的申请材料中还需要额外提供:
①企业董事会决议
②新成立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及登记书正本
③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④公司会计报告(近3年)
⑤公司业务合同(近3个)
⑥公司完税证明(近3年)
有人说,香港不需要档案。但事实上,档案对于个人来讲就是一份人生履历。如果你在香港学习或工作,不管以后继续留在香港,还是回到内地定居、升职、调动、评定职称,或是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以及开具各种相关证明,都少不了档案。
而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人事档案是流动人员职业生涯全过程的人事管理信息,记载了一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政治面貌、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工作经历、曾经形成的简历等翔实、准确、全面的信息。人事档案归国家所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源头性的重要工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服务管理支撑作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港澳台地区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机构聘用职工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