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可以在香港生孩子吗?
可以的! 但是必须遵循香港特区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夫妻中任何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且不超过两个孩子;或者双方都是中国国籍且在内地生育(不包括海外华侨)。 如果是第一胎的话,父母随便一方有居住证(一年以上),并且是在此期间怀孕的,可以直接申请生育证。但是如果在父母任意一方没有居住证的情况下怀孕,孩子出生以后要做的补充手续较多,比较麻烦。 至于第二胎的话,则严格许多,需要申请批准才可以生育,否则就属违法。即使是同样持中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因户籍不同,在政策上也有差别,港澳台居民所享受的政策和待遇与海外华侨有所不同。
以生育为例,即使同为内地户口,非独生子女者可以生育第二胎,但第一胎为先天智力障碍或残障人士就必须绝育,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但香港同胞或澳门同胞,不论是否生育过,只要第一胎为非遗传性残疾,可申请再次生育,而第二胎则为合法生育。 如果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外地籍人员来港定居后想再生育子女,必须在入境前提前申办有关手续。如到港后才打算生育,则属违法,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