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state是什么?
必须明确的指出,国家(the state)是一个社会的政治体系,而政府(governments)则是具体管理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这里我们讨论的“中国”是作为一个政治概念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主权国家的整体,而非中国政府这个行政机构的含义。为了讨论方便,我们可以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义为:
1、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基础的人民国会制国家;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最高权力机构并直接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元首);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通过任命产生的国务院总理为中央政府最高领导人。 下面分别就上述三条简要说明为什么它们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国家形态。
第一条中“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基础”表明了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相区别;同时它还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它区别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最大特点,因为这些前殖民地国家在获取民族独立时经常存在民族分裂主义的威胁。 “人民国会制国家”表明它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最高权力归属于全体人民并通过人民代表行使国家权力。最后,它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国家的主权只属于它而不属于任何人或任何集团。尽管有相当一部分国家主权属于中国人民,但中国人民可以通过行使主权行为赋予中国人民政府以执行主权的资格。
第二条中,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由直接选举产生这一基本特征决定的,只有采取这样的选权方式才能使它真正拥有最高权力。另外,它还是唯一的权力机构,这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形成明显对照。这种单一权力来源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宏观调控和国家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象征性国家元首,它与英美等国的总统不同之处在于没有实际权力,而只是履行一些礼仪性的职能。实际上,他相当于英国女王和印度总理的象征性联合——英联邦的国家元首。同样,“中央政府最高领导”也不是指实际的国家权力核心,而仅仅是指在中国当前情况下,能够实质上影响政策走向的领导集体。
中国符合作为国家的一般定义,因而可以说中国是(一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