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多年多次?
题主的问题有点混乱,我试着梳理一下: 目前欧洲申根签有3类,分单次、双次和多次有效,对申请人的要求都有一定的资格限制(包括移民倾向的认定); 多次有效是指签证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地进出欧盟/申根国,但不能在欧盟/申根国境内连续停留超过90天(个别国家除外); 多次往返是指签证有效期与停留时间都有限制,例如1年有效、6个月或者3个月停留; 在同一个类别里,比如都是多次有效签证,那么有效期和停留时间都是一样的; 如果是在同一国家申请到不同类型的签证,则各自按各自的有效期和停留期计算。 举个例子: A先生持中国护照,赴德签证是3年有效,每次入境可停留6个月;而赴法的签证是1年有效,每次入境可停留3个月。则在两国境外的总时间为:6+6=12(个月),未超过签证的有效期总和。合法。 B女士情况类似A先生,但赴德的签证是5年有效,法签仍然是1年有效。则总时间仍然为:6+6=12(个月),不超过签证的有效期限。也合法。 C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是中国香港护照,同时拥有中国国籍。去年赴日签是3年多次往返,今年赴新签却是1年多次往返。虽然去日本不需要经中国边检,但必须通过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向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再入境许可证明,同样受到每次签证入境时间的限制。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大部分国家的签证政策都是针对非本国公民的,本国人(居民身份证明者)是不能直接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