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签证附属申请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两个概念:主申请人及附属申请人。 主申请是指真正前往该国进行旅行的某人;而附属申请是指随同主申请人赴同一目的地、同一居留期限的某一被牵连的人。
举例来说,一个家庭的父母与孩子共同申请去美国旅游,妈妈因个人原因不能随行,则爸爸和孩子是这一申请的“主申请人”,母亲则为“附属申请人”。又如,一对夫妻申请去欧洲旅游,丈夫因为公务无法随行,那么妻子就是此次旅游的申请“主申请人”,丈夫由于属于陪伴配偶出国,所以为“附属申请人”。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只有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才有资格作为附属申请人与主申请人一同申请签证。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作为一个整体申请签证可以获签的几率较高,但在面签过程中,使馆往往会对家长是否有移民倾向、是否真的去意已决等问题进行着重询问。建议有此类计划的家长提前做好准备,尽可能让签证官相信您赴美的目的是短期探亲,而非长期滞留。
有些国家的签证规定中会明确写明,若主申请人被拒签,附属申请人将一并受限。以德国为例,其《联邦外国人法》中明确规定,如果主申请人遭到拒签或被剥夺签证权利,附属申请人同样会被拒绝入境或是撤销签证。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一定要注意体现申请者之间紧密的关系,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以备签证官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