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签证是申根签证吗?
D 类签证不是申根签证,虽然获得 D 类签证后可以在 26 个欧洲经济区国家及瑞士自由迁徙、居住和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 D 类签证时,申请人获得的停留期限是由使领馆决定的,而不是由移民局。例如,某申请人申请的 D 类工作签证,有可能获得的停留期限为 1 年,也有可能是 5 年甚至更长。这取决于领事馆对申请人的评估和请求的紧迫程度。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具有足够的说服力,证明其必须在欧洲大陆某国连续停留长达五年之久,才可以被允许那样做。反之,则可能被拒绝。
即使申请人获得了 D 类签证,也不代表就一定会被批准在欧盟国家及瑞士工作。由于每个国家的移民法规各有不同,申请人需要向有关国家提出申请。同时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同一类型的签证,如所有申请人都属于同等条件,且去同样的国家定居、工作或接受培训的话,那么最先作出的审批就是最终的决定。
申请人在准备签证材料时要充分注意细节问题,以免因小失大。一般认为,下列资料对通过签证的申请有重要意义:(详细要求请咨询我们的顾问)
一、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毕业证书原件及翻译件三、学位证书原件及翻译件四、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护照复印件并复印个人护照页六、填写并签署签证申请表七、提供两寸白底彩照一式三份八、户口本所有人须签字同意申请人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