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是这怎么审核的?
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移民政策中,有“家庭团聚移民”一类。 这类签证的审批标准很宽松:只要申请人和移民申请人有亲属关系(子女、父母或祖父母)就可以申请移民。 但要注意的是:这样的移民签证不是“一步到位拿身份”的移民方式(虽然拿到签证之后可以登陆,也可以不登陆);而是“先申请移民签证,然后赴美/加/澳后等待移民局审核”的方式。 如果申请人被告知“你的移民申请获得了通过并签发签证”的话,那么恭喜!你可以去领馆领取护照、贴好签证,准备启程了!
如果领馆通知“你移民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请回来吧”或者“你不符合移民条件而被拒签”呢?那可就得另作打算了……因为这个时候申请人手中的签证仍然是有效的临时居民签证,必须回国才能重新再申请新的移民签证。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就选择不回本国入境,而是直接飞往第三国。在第三国待满规定的时长后再入境美国,从而完成一个“假离境真过境”的过程以求获得永居的权利——这种方法通常被称作“偷渡”或“曲线移民”。
一般来说,“曲线移民”的人都会选择一些距离美国比较近且签证申请难度不大的国家中转,如墨西哥、牙买加、洪都拉斯等等。他们大多会在这些国家停留7-10天不等的时间后再飞赴美国。之所以选择这种耗时短、花费少的线路,是因为“曲线移民”者本身就已经持有了美国的非移民签证,而很多国家对持该种签证者的免签期限都很短甚至根本没有免签待遇,因此如果走得太远时间太长反而会有被拒绝入境的风险。 所以我们才经常可以在新闻上看到某人在从墨西哥进入美国时被拦下,原因是他的签证只在墨西哥免签72小时,超过了这个时间就被视为非法入境了;又或者是某个人刚刚顺利通过了牙买加的入境检查却突然被告知该国对于美签持有者的免签期限为96小时而非180小时,而他已经在机场内待了超过两个小时,所以也被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