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类签证是什么意思?
E-1和E-2两种非移民签证都是基于美国和某一国家或地区所订立的条约而发放的,这两个是互惠的关系。 两国政府间有贸易与投资的协定就可以为公民发放此类签证了,E-1适用于商人的身份,E-2适用于投资者或者管理者的身份。 美国给E-1和E-2提供的豁免条件包括:可以在美国永久工作、没有资产总额限制、不用缴纳所得税等等。
申请E-1和E-2的条件如下: 对条约国的要求 : (1)和美国有互惠的协约; (2)是缔约国的公民; (3)为了商务的目的赴美; E-1对商务的要求: 在缔约国拥有或经营公司,并且主要的活动是在从事商务活动 E-2对管理的公司的要求 : (1)要具有商业性;(2)必须拥有50%以上的股权;(3)能够证明公司的日常运作由股东之一进行领导和管理。 个人申请条件 : (1)必须是18岁以上的合法公民;
(2)在美国进行经商活动必须有合理的资金;
(3)在美国所成立的公司也必须是合理合法存在的;
(4)在条约签订的国家中是合法的公民;
(5)不能是政治难民或是被驱逐出境的人等。 注意:如果是以E-1的身份来美,那么他只能是公司中的一名雇员,而不能自己开公司;如果是以E-2的身份来美则可以开公司也可以当管理者。
值得注意的是,E-1和E-2虽然可以永久居住,但是每年必须在美停留至少183天才能保持其非移民身份;如果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签证。而且他们的家庭成员也不能随同获得此签证,除非家庭成员能证明自己有能力维持生计,无需依赖签证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