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什么叫自雇?
说到“自雇”,就不得提一下“移民监"。 移民监是指申请移民的人因为等待移民签证审批或者移民身份获批而往返于中国和居留地之间。 “移民监”这个俗称听起来有点夸张,其实是因为过去有些移民申请人在获得移民身份之前需要每隔一段时间(一般为1~3个月)向移民局报到并说明情况,类似于服刑期间报到的概念。
因此人们称之为“移民监”。 目前,中国并不是美国移民司法协助条约国之一,所以没有所谓的“遣送回中国”这么一说的,申请人无需担心签证被拒签或收到限期离境的通知书。 不过由于美国移民监的约束力很强,为了顺利取得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还是建议申请人尽早办理。
除了美国之外,加拿大也实行联邦移民监制度。根据加拿大移民法规定,某些类型的申请人需要在获得永居签证前,在境内的指定地址住满一定期限(以年度计)并提交相应的住满证明。该期限与申请人登陆加拿大的日期有关,具体时长请参考下列表格: 上述表格中“登陆时间”指的是申请人在加拿大入境口岸的抵达时间;“提出移民申请的时间”指申请人正式递交移民申请的日期,一般是以信件的形式发出的;“预审通过时间”是由移民局工作人员对申请文件进行的初步审核,此过程是电子化的,相对较快。
需要注意的是,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提前规划申请材料、争取早日取得签证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会因为无法及时提交住满证明而面临被拒绝签发签证的风险,或是被要求退出加国境内,并失去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