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卡过期怎么处理?
我是13年去的日本,然后15年回来的,当时因为旅游签证的时间到了,所以回国的机票是买的当天返回的,但是飞机起飞前收到了入管局的电话,问我为什么回国,要我提供地址给他,我要他发邮件给我,他就直接发了,我收到后就回复他了,当时觉得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结果过了几天,我被请进了当地的派出所,问了我一堆问题(为什么会去日本、在那里干嘛、谁介绍的、和谁一起住等等),还让我写了答案,做了笔录。随后又让我去移民局交材料(由于我在日本有公司,因此按公司性质申请的长期签证),移民局的官员看了我的护照,说我的签证日期已经过了,现在属于非法居留,并要求我去警察局做非法居留的证明。
于是我又来到了当地派出所,一个警官看了看我的材料,说要罚款10万(当时不懂,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任由他们处理了)。几天后,收到了法院传票,说是要我对这件事进行诉讼,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于是在网上搜索看到你们这个网站,看到了孙律师写的这篇文章,按照文章里说的做了,真的非常感谢!!!
首先,我要告诉楼主的是,你的情况已经超过了时效,建议不要再花无谓的时间和金钱打官司了,毕竟过去那么多年,证据什么的都很难找,并且胜诉的几率也不大。
其次,我想告诉你的是,虽然你在日本期间有违法的行为,但你的犯罪等级很低,且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警察局的行政处罚和移民局驳回签证申请),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你已经不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你在日本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也是具有公定力、约束力和强制力的,你虽未经起诉及定罪,但已经受到治安处罚,具有案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有案底的公民是不允许出境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