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学香港法?
本人香港大学本科法律系毕业,毕业后在香港某红圈所工作两年,后到内地某省级高院任职,现为一名二级法官。 香港作为英美法的典例,其成文法体系与大陆相差无几;其非成文法规范主要涉及司法判例和律师职业道德等,学习起来也比较容易理解。只要对法学稍有涉猎的人都可以读懂香港的法律法规。 不过香港法律体系中也有一些独特的规范值得注意。一是香港法院拥有一定的司法审查权,这决定了香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除了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罪推定”等原则外,也可以基于“合法权利”或“合理信赖”对行政命令或其他公权力行使进行限制;二是英国普通法虽然已经在香港失去了主导地位,但是其作为传统仍然有一定的影响,比如香港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可以在美国乃至整个英语国家获得承认和执行,而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却无法在美国执行;三是香港目前实行的是普通法和衡平法院并行的双轨制,这意味着即使同样属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要区分是否适用普通法还是衡平法处理。
个人认为,要想尽快适应香港的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最好能够找到一名具有港籍身份或者长期在香港执业的律师来指导。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可以参考以下书目的知识来了解基本制度: 关于具体实务方面,可以先阅读有关案例选编或者案例集(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编著的《实践问题研究》),再结合相应规定来把握。由于内地与香港之间有着比较完备的司法协助机制,所以在熟悉香港法律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翻阅相关裁判文书,也能够较为轻松地掌握香港法律适用的最新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