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哪办理出国护照?
一、申请护照及签证所需材料(以下来源于官网)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信息页);
3. 申请人护照原件,如护照正在申办中,请提供护照资料页和签证申请的受理回执;
4. 如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填写完整的签证个人资料表并签名;
6. 两张二寸彩色照片。
备注: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交验原件。
二、办理流程 三、办理时间 四、费用 五、注意事项
1、请注意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接收采集生物信息提示短信。
2、我中心自2015年8月1日起,暂停受理中国公民所持有效中国护照的加注业务。 请参考官网通知URL 。
如果你是香港特区中国公民,你在内地是不可以办理大陆护照的。只能在香港办理港澳同胞回乡证,是跟大陆护照同一效力的证件,使用范围:出国旅游,留学,定居,探亲均可使用。办理地点:香港特区入境处3楼,位于香港湾的那一家店拿道23号香港政府总部西翼,服务电话:28241477 传真:28140304。
【扩展阅读】
护照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表。申请人应当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2寸(或者符合制证要求的数码照片)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国家工作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出境后合法入境证件;国家工作人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向指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出具的意见;
4、公安机关认为其他确有必要的材料。
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委托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应当统一在公安机关局办公场所受理申请。在机场、港口等口岸委托受理中国公民申请因私电子普通护照的,应当统一在公安机关口岸签证办公室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