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留位费可以退吗?
我18年申请香港研究生,当时拿到了港大和港科大的offer,最后选择了去港大。 入学的时候学校要求交5000美元的留位费(29000港元),这个钱是给了学校占位置,正式录取通知出来之后,如果学生不去这个学校了,那么这5000美元就不退了。 我当时交了5000,拿了录取通知书后,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去成,想复读一年再申,于是就给港大发来邮件说明情况并咨询可否退回留位费,港大回复说不能退。 不过还好有一个“免死金牌”--我拿到了港科的offer,尽管时间已经过了,但是港科认可我的条件,为我发了新的offer,所以虽然港大说了不能退,我还是把留位费通过电汇的方式给港科转过去了(毕竟我已经接受了你的offer,你总不会反悔吧)。结果没想到,事情并没有结束!
几个月以后,我又收到了来自港大的邮件,内容是询问我会去向哪里,并且表示若去其他地方读研究生的话,会失去部分奖学金的名额。 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到疑惑,既然给我发了offer又为何取消我的资格呢?随后我再次发邮件给港大(这是我唯一一次发邮件给港大,其他的都是电话或传真),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的答复让我无比震惊--他们说因为我本科的GPA太低(86.46/100),不符合他们学校的标准。然而我本科所有课程的成绩单与毕业证都在申请的包装袋里一同递交给港大,成绩单上显示我的GPA为86.46,而且我是以GPA86.46/100录取的,怎么到了港大这就变成了不符合标准了呢?
于是我要求港大提供我GPA不达标的依据,他们终于不再狡辩,告诉我他们的标准的确是88+,但我的确达不到这个标准。然后告诉我除非我达到他们的GPA标准,否则只能拿一个conditional offer,即有条件录取,要等我达到标准后才能正式发放offer。天哪,原来从收到我申请材料的那一天起,他们已经给我下了一个判了死刑的结论,只是现在还没有到执行的时刻罢了...幸好我在关键时刻拿到了港科的offer,这才得以逃脱。 后来,我把所有的材料都发给港科,顺利拿到了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