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卡等于改国籍了吗?
谢邀! 先泼盆冷水,任何移民途径获得的美籍都不是“自动”获得的——申请、审核、批复……一系列程序走完才能拿到身份,期间可能因材料不全或身份被撤销而导致申请失败。 所以不存在所谓“拿绿卡等于改成美国公民”的说法。 不过,美国移民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持有绿卡期满五年后申请成为美国公民。这个过程称为“归化入籍”(Naturalization)。
根据1952年美国《移民与归国公民法》的规定,申请公民身份的外国人被授予联邦护照和签证,正式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通过申请加入美国国籍是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主要方式。
要申请公民身份,申请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接受移民局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所做的调查。 首先,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定入境资格并已经拥有美国绿卡;第二,申请人必须通过无犯罪记录以及移民官的审查;第三,申请人的语言能力必须达到一定标准;第四,申请人需要提交证明本人经济实力及社会关系的文件,如收入证明、完税证明、资产证明、银行存款历史记录、纳税记录、信用卡对账单等;第五,有些特定职业的申请人在申报自己的职业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在职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在美国的证明文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申请公民身份可以获得一张美国护照,但这并不意味着申请人可以直接使用这张护照随意出入美国。 作为合法居留美国的外国公民,申请公民身份后可以得到两张不同效力的证件——一张是原国籍护照,由外交部颁发;另一个是由移民局签发的移民纸(I-797)。 但这两件文书都并非旅行证件,并不足以代替护照出入境。 只有获得公民身份满一年之后,申请者才能向移民局申请回美证(Embarkation Card),持此证件方可入境美国。 拿到回美证的第一个入境日期起,申请人即被视为美国公民,享有美国公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