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又要大选吗?
根据规定,加拿大总理必须在一个选举周期里提出一次立法议案,进行第一次投票(这就算是大选正式开始了),如果政府在议会中通过多数席位继续保持执政地位,那么该届政府即完成任期;若第一次投票未能使政府获得所需席次而未能形成绝对多数,则所谓的“竞选”正式开始,各竞选阵营展开游说,试图说服其他议员支持本党意见以获取所需票数。此时,如果有任何政党获得的选票未达总体选民人数的一半(简单地说就是得票率未过半),该党领袖随即提议解散联邦众议院或各省议会的立法机构,开始选举新的一届。 这次选举的形式与之前相同,但过程更为激烈,因为参与竞选的势力除原有的几个外又增加了临时拼凑的竞选联盟。最后,有一个党的候选人在所有选区的票数总和超过半数,该党领袖即被指定为政府的总理;否则的话,局势就变成僵局,总理的职位空着,一切行政权力都归于内阁部长们掌握。 直到1980年,加拿大才制定了禁止联合竞选的法律规定——此前各党经常组成竞选联盟,共同推出总统候选人,当选后再分成若干派系分享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