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耳他离婚了绿卡怎么办?
在马耳他离婚了怎么办?假如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马耳他国民或者双方都是马耳他国民但是在国外结婚,在这种情形下,一方提出离婚,那么另一方的离婚判决要在马耳他才能适用。于是,在外地的另一方就要到马耳他应诉离婚。
在马耳他,解除婚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调解离婚,称为A.D.:另一种是普通审判庭离婚,称为G.R.T.
离婚有两种:
1.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均未持有马耳他永居身份,二人主动要求离婚,并就财产归属、子女抚养等重大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由双方一起向马耳他法官提出申请,由审判庭组织调解,如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予以确认,如调解不成功,则转入司法审判程序;
2. 诉讼离婚,即任何一方持有马耳他永居身份或双方均持有马耳他永居身份,但一方要求离婚后,由起诉方在马耳他驻国内任何地方的领事馆或马耳他法院提出申请,由马耳他法院院长指定审判员进行审理。
在国外离婚后的居住问题:
根据马耳他法律,在国外离婚,而马耳他为其住所或婚姻缔结国的国民,仍保有该国的国籍,并可享有在该国的居所权。他国民虽然非为该国国民,仍可在其居住,但该人需在婚姻中断后离开该国国境,才享有在该国居住的权利。 按以上规定,在国外以协议或判决方式离婚后,对居住国国民资格的丧失或居留权的中断,并无争议。对在国外以判决方式离婚的非居住国国民而言,其离
婚判决是否对其居住权问题有判决或规定,则视各国的法律规定而定。
在马耳他,结婚时一般只进行宣誓礼,所以在马耳他再婚时只须进行宣誓礼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孩子的话,必须由新任司法官进行婚姻合并典礼(合成举行婚礼)。
马耳他法律认为夫妻因通奸而解除婚姻,必须有以下要件:
1.有通奸行为;
2.奸夫奸妇互相了解对方与另一异性之间不正常的亲密朋友关系;
3.因通奸而造成离婚,夫妻双方均愿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