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申请撤销资料退回吗?

宓均竹宓均竹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申请撤销移民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是移民申请尚未递交移民局,则直接和使领馆联系,告知对方撤销申请即可;如果已经递交移民局了,就要区分是申请被误递了还是真的在审批中。 如果是误递,同样需要同使领馆联系(有些国家会把申请材料先送至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审核,然后再送移民局审批),告知对方撤销申请的意愿并说明原因,耐心等待即可;

如果确实是申请材料正在审批过程中,想撤签的话,则需要看你是申请的什么签证,美国、加拿大等大部分国家的移民签证是没有加急服务的(特例是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申请入境签证,可以加急,但是周期也非常长),所以需要耐心等待;有一些国家(如欧洲申根国)的签证是可以加急办理的,具体能否加急以及加急办理的费用,你可以咨询一下移民事务所。

无论哪种途径,都建议你提前和移民机构沟通,询问他们撤销申请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免弄巧成拙! 关于你所说的“被拒绝之后申请撤销”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你准备的材料齐全且符合使馆/领馆的要求,申请不会被直接拒绝,而是会收到补料的通知书(部分情况也会通知你补交拒签信),此时你需要按照使馆/领馆的要求补件(一般是在面试或者面谈的时候,使馆会要求你对某些材料进行解释或补充),只要材料准备到位且理解清楚使馆/领事的要求,重新获得签证并不是难事。但若你的材料存在虚假成分或被使馆/领馆认定有移民倾向,就极有可能遭遇拒签。

仲孙正怡仲孙正怡优质答主

申请人申请撤回移民申请的,无需退回已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撤回申请,由本人亲自办理撤回申请,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提交申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