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pr国内社保可以享受吗?
这个问题很有趣,因为涉及到了国外永居身份(PR)持有者在中国境内是否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福利的问题,所以会很有代表性。 先放结论,在新西兰永久居民签证有效期内以及获得新西兰公民身份的以前,其本人以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中国境内享受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待遇。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上述期间内,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不能在拥有双重国籍的情况下同时享受两种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如果已经在新西兰合法居住满1年以上并且申请移民签证成功,那么必须放弃中国国籍并且中止缴纳中国社保才能最终拿到目标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四条 归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是: (一)申请人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且定居在国外的。
(二)申请人是出生在中国领土内,并在我国境外居住的华侨。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应依法履行中国公民的义务,并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经批准,可以给予返还国籍的优待: 一、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 二、因结婚、探亲等原因,短期出国,回国后又申请重新加入中国国籍的。 第十二条 对于下列人员,不予办理恢复中国国籍手续: 一、违背中国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但因政治原因而被剥夺国籍的; 二、离开中国国境参加反对中国国家和社会制度的组织的。
关于申请人的子女是否具备外国人居留资格的问题,可以参考《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外籍人士在中国居留的,持有效的外国护照可以免签入境,入境后可在有效期内自由往来,但居留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 如果申请人的子女是出生在境外的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则该子女自然具备外国居留的资格;但如果申请人子女是出生在境内的,考虑到申请人本身具备中国国籍,因此其子女自然是中国人,不享有外国人待遇,自然也就没有取得外国居留资格。但是,该种情况并不妨碍子女的监护人以探望或其他理由为理由申请签证进入中国;
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申请人拥有双国籍的情况下,其名下财产可能会按照国际有关规定列入其它国家的纳税名单,需要依法补缴相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