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香港永居后可以改名吗?
可以改,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原姓名变为曾用名; 2.更名理由要充分、合理且确实需要更改的(如身份证、户籍本上的姓名错误); 3.申请人所有户籍资料中记录的“姓名”一栏均须与所提交材料的姓名相符。 申请改名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①只能更改姓氏和名字中的其中一个字;
②同一户口本上的人更改姓名的,必须填写户口本上的户主(户主的修改应到所在派出所的户籍室提出申请)及其本人姓名变更登记审批表,其他成员一律不再更改;
③个人更名要在十八周岁以下,夫妻离异需未成年子女随父/母一同更改姓名的,须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签字同意;
④如果身份证或户籍本上的姓名有错漏的,必须先进行更正,再办理同名同姓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公民的姓名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氏,禁止他人干涉。所以即使你想改成别的英文名或者外号等等也不可以,只能是身份证上的名字。 如果在取得香港永居后想改名,同样是可以的,但也需要满足上述的条件并经过一些程序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