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offer还能去吗?
其实是否接受offer,主动权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如果不想接受的话,不去理会offer的内容就可以,如果心里实在过意不去,可以致电下公司HR,告知不能加入,态度要诚恳一些,但是也要注意语气,毕竟HR也是打工人,如果语气不好,有可能会对HR产生不好的影响。
但是如果是已经接受了offer以后,才觉得后悔想拒绝,那么就要小心一些了,这个时候一旦收到正式的劳动合同,拒绝offer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需要付出违约补偿。
同时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事项,我们依然可以行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即提前30天通知。
当然,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还在试用期内,那我们完全可以立即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付出任何赔偿。总之,要权衡利弊,结合自身情况来选择最佳的方式。